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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院团委(团总支)书记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2-11-24

各二级学院团委(团总支):

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团,进一步提升基层团组织组织力、引领力、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,依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、《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》(团组字〔2021〕1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团中央、团省委相关工作安排,决定开展2022年度学院团委(团总支)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。

一、述职评议考核对象

各二级学院团委(团总支)书记

二、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安排

(一)撰写述职报告

各学院团委(团总支)书记认真撰写述职报告。述职报告要围绕本级组织2022年度在组织力、引领力、服务力和服务大局贡献度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、存在的问题和2023年工作计划进行述职,述职报告简明扼要,突出重点,以实例和数据说话,字数不超过2000字。(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)。

各学院团委(团总支)书记的述职报告由学院党委审阅后盖章确认,于12月6日16: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xtwzzhb@163.com

(二)开展述职评议会议

拟定于12月7日(周三)9:00开展“2022年度学院团委(团总支)书记述职评议会议”。会上,各学院团委(团总支)书记按照学院抽签顺序进行现场述职。现场述职时使用PPT汇报,时间控制在5-8分钟。

(三)确定考核结果

校团委根据年底考核情况和述职评议情况,对学院团委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,具体分为“好、较好、一般、差”四个等次。

三、结果运用

将评价结果与奖励惩戒、评先评优挂钩。综合评价等次为“好”的,由校团委给予一定激励。综合评价等次为“一般”和“差”的,校团委将约谈提醒、限期整改,相关学院团委(团总支)及其负责同志一年内不得参加团内评奖评优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1.高度重视。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是团中央的明确要求,是大抓基层的重要抓手,各学院团委(团总支)书记要高度重视,扎实准备述职报告与现场述职工作。

2.抓好落实。考核工作的目的是改进工作,各学院团委(团总支)书记要针对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及时梳理短板弱项、列出问题清单,切实通过考核工作总结经验亮点、发现问题不足、提升工作成效。

附件1:XXX同志述职报告(模板)

附件下载: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院团委(团总支)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.docx

共青团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

2022年11月24日